一般使用及销售条款

最后更新日期:2025年10月10日

1. 定义与适用范围

1.1 定义

就本《一般使用及销售条款》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所述含义。

“EKOVIO”指 EKOVIO SASU,一家依法国法律设立的单一股东简易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欧元,注册地址位于 248 rue de l’Est, 69290 Craponne, France(法国),在里昂商业及公司注册处登记,SIREN 编号为 992 555 797。

“客户”指就一项或多项服务直接与 EKOVIO 订立合同的任何法人或专业人士。

“应用程序”指 EKOVIO 的 SaaS 软件解决方案,及其界面、API、文档空间、功能、模块和相关工具。

“合同”指 EKOVIO 与客户之间接受的、确定客户所订购服务的特别条款、服务合同、报价单、订单或其他文件。

“本条款”指本《一般使用及销售条款》。

“服务”指 EKOVIO 提供的全部服务、功能和交付内容,尤其是软件服务、行政服务、监管服务以及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的服务。

“EPR”指适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体系”指须承担 EPR 义务的任何产品类别、废弃物流、行业、渠道或监管机制。

“授权代表”或“AR”指 EKOVIO,当其经客户有效指定,履行某一体系所适用法规规定的授权代表职能时。

“EPR全权代表”指 EKOVIO,当其受委托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全部或部分承担客户 EPR 义务的运营管理时。

“委托授权”指授权 EKOVIO 就一项或多项 EPR 义务以客户名义或代表客户行事的任何委托、授权、授权书或其他书面文件。

“生态组织”指任何经批准的生态组织、生产者责任组织、集体机制或参与某一体系管理的其他实体。

“主管机关”指对 EPR 或服务具有管辖权的任何公共机关、行政部门、监管机构、登记机构、公共机构或法院。

“客户数据”指客户传输、导入、录入或提供的全部信息、文件、文档、产品数据、商业数据、数量、重量、材料、成分、销售、分类、映射、货号、证明文件、指示及其他信息。

“申报”指在某一体系下所要求的任何年度、季度、定期、更正、补充、追溯性申报或其他报送。

“生态分摊金”指在某一体系下应向生态组织或第三方支付的任何环境分摊金、费用或同等款项。

“客户资金”指客户转给 EKOVIO、由 EKOVIO 代表客户向生态组织、主管机关或其他第三方付款的任何款项。

“服务费”指 EKOVIO 就服务收取的自身报酬,不包括客户资金、保证金、生态分摊金、税款、生态组织费用及其他第三方成本。

“保证金”指客户按本条款规定的条件交付给 EKOVIO、作为可退还财务担保的任何款项。

“审计轨迹”或“证据”指 EKOVIO 保存的可追溯性记录,尤其是时间戳、历史记录、费率表版本、计算日志、确认、指示、登录记录、文档、导出及其他已记录事件。

“连接器”指使应用程序能够与第三方服务、软件或系统交互的任何集成。

1.2 适用范围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本条款适用于 EKOVIO 与其客户之间的全部直接 B2B 合同关系。

本条款尤其可适用于以下服务:

  • SaaS;
  • 授权代表;
  • EPR全权代表;
  • EPR 管理与支持;
  • 行政服务;
  • 监管协助;
  • 明确约定的补充服务。

本条款间接适用于 EKOVIO 与为其自身客户行事的合作伙伴、经销商或中介之间的关系。

服务仅面向专业人士。任何出于私人目的或以消费者身份的使用均被排除。

2. 合同文件 – 接受 – 效力顺序

2.1 合同关系的构成

EKOVIO 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按以下优先顺序(由高到低)受下列文件约束:

  • 适用的合同或特别条款;
  • 适用的报价单或订单;
  • 适用的委托授权,仅限于其所赋予的代表权或权限的法律范围;
  • 本条款;
  • 数据处理协议(如适用);
  • 隐私政策;
  • 适用的附件、程序、规范和操作文档。

如有冲突,在该冲突范围内以位阶较高的文件为准。

2.2 接受

客户签署或接受合同即表示完全且无保留地接受本条款。

客户确认其在订立合同前已有机会阅读本条款。

2.3 客户文件

未经 EKOVIO 明确书面接受,客户出具的一般采购条款、订单、供应商政策、采购门户或其他文件不得变更 EKOVIO 的合同文件。

EKOVIO 对订单的行政性接受,不构成对其中可能包含的法律条款的接受。

3. EKOVIO 服务与应用程序

3.1 范围

客户实际订购的服务仅限于合同中载明的服务。

任何服务均不得仅因其与已订购服务在技术上相关、通常相关联或对其有用而被视为已包含在内。

EKOVIO 可提供另行计价的附加服务。

3.2 应用程序

视所订购的服务而定,应用程序尤其可用于:

  • 传输和导入客户数据;
  • 管理产品和货号;
  • 适用 EPR 规则;
  • 计算生态分摊金;
  • 准备申报;
  • 确认操作;
  • 生成文档;
  • 管理委托授权;
  • 访问文档;
  • 使用 API 或连接器;
  • 保存审计轨迹。

3.3 可用性

EKOVIO 尽最大努力确保应用程序在每个自然月的可用率达到 99.99%。

该目标不构成可用性保证,也不构成附带违约金或服务抵扣的承诺。

下列原因导致的中断尤其不计入计算:

  • 计划内维护;
  • 紧急维护;
  • 第三方服务商的故障;
  • 电信网络;
  • 客户的系统;
  • 连接器;
  • 主管机关或生态组织;
  • 不可抗力事件;
  • 合理超出 EKOVIO 控制范围的情形。

3.4 维护与演进

EKOVIO 可修改、维护、修正或升级应用程序。

计划内维护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以尽量减少干扰的方式进行。

当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时,尤其是为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完整性或可用性,EKOVIO 可不经事先通知而进行干预。

在不实质性剥夺客户按合同订购的主要服务的情况下,EKOVIO 可修改、替换或取消某项功能。

3.5 测试版或实验性功能

任何标明为测试版(beta)、实验性、预览版或同等性质的功能均按现状提供。

EKOVIO 可对其进行修改、暂停或撤回,且不保证其持续提供或可用。

3.6 连接器与第三方服务

连接器的使用可能须遵守相关第三方服务商的条款。

EKOVIO 无法控制这些服务商决定的变更、中断或限制,也不保证第三方连接器的持续可用。

3.7 配额

为维护服务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质量,EKOVIO 可设置合理的技术限制,尤其是针对 API 调用、数据量、文件、用户、项目或所用资源。

3.8 支持

EKOVIO 通过其提供的沟通渠道(尤其是电子邮件或应用程序)向客户提供与服务相关的技术和功能支持。

除非合同另有特别承诺,支持在 EKOVIO 的通常工作时间内提供,即周一至周五,按欧洲中部时间(CET/CEST),法国适用的公共假日除外。

EKOVIO 将作出合理努力尽快处理请求。除非有明确书面承诺或合同中约定了特定服务水平,任何首次响应、处理或解决时限均不构成有保证的合同承诺。

标准支持不包括咨询服务、定制开发、迁移、数据重新处理、因客户数据错误而必须进行的更正、专项培训或超出正常使用服务所合理必需协助范围的其他服务。此类服务可另行计费。

4. 账户、访问与安全

4.1 账户

如使用某项服务需要账户,客户应提供准确信息并保持其联系方式为最新。

客户对其授权访问其账户的人员负责。

4.2 登录凭证

登录凭证属个人专用且须保密。

客户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其被未经授权使用,并在发生任何实际或疑似泄露时立即通知 EKOVIO。

EKOVIO 可要求采用强化身份验证机制,尤其是多因素身份验证。

4.3 可接受的使用

客户尤其不得从事:

  • 任何欺诈性或非法使用;
  • 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
  • 任何规避安全措施的企图;
  • 任何旨在降低服务性能或使服务过载的行为;
  • 任何未经授权的大规模数据提取;
  • 任何访问源代码或内部系统的企图,但强制性法律权利另有规定的除外;
  • 任何超出授权范围使用服务或委托授权的行为。

在为服务安全所合理必需时,EKOVIO 可立即暂停访问权限。

5. 客户的一般义务

5.1 配合

客户承诺充分、积极并善意地与 EKOVIO 合作。

客户必须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供履行服务所合理必需的一切文件、信息、确认、授权、证明文件和付款。

5.2 对客户数据的责任

客户对客户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客户尤其继续对以下方面的基础事实负责:

  • 产品;
  • 货号;
  • 销售;
  • 数量;
  • 重量;
  • 材料和成分;
  • 市场和国家;
  • 投放市场的期间;
  • 技术特性;
  • 所提供的证明文件。

除非明确约定了核查服务,EKOVIO 可信赖客户数据,无义务对其进行独立核查。

5.3 EPR 义务的识别

除非为此目的明确订购了某项服务,客户仍负责确定适用于其业务的国家、体系和 EPR 义务。

EKOVIO 接受某一体系或某项委托授权,不构成对不存在其他适用体系或义务的确认。

5.4 变更

如发生可能影响以下事项的任何变更,客户应立即通知 EKOVIO:

  • 其义务主体身份;
  • 某项委托授权;
  • 其数量;
  • 其产品;
  • 其联系方式;
  • 其法律地位;
  • 已提供的信息;
  • 授予 EKOVIO 的权限;
  • 或更广泛地说,服务的履行。

5.5 更正

客户发现此前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时,必须立即通知 EKOVIO。

因客户数据错误、迟延或变更而必须进行的更正操作可另行计费。

6. EPR 服务与委托授权

6.1 原则

EKOVIO 所承担义务的确切范围取决于明确订购的服务。

合同的签署或委托授权的存在不得将服务范围扩大至明确约定的内容之外。

6.2 授权代表服务

客户订购授权代表服务时,EKOVIO 尤其可以:

  • 接受适用的委托授权;
  • 办理必要的初始注册;
  • 办理现有账户或合同的转移或变更;
  • 在生态组织、登记机构和主管机关处作为代表出现;
  • 与这些机构沟通;
  • 履行法律要求授权代表承担的职能。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客户保留其 EPR 义务的运营管理,尤其是其客户数据、申报、计算、期限和付款。

6.3 EPR全权代表服务

客户订购 EPR全权代表服务时,EKOVIO 执行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操作。

视所订购的范围而定,这些操作尤其可包括:

  • 在生态组织处注册或转移;
  • UID 或同等标识符的行政管理;
  • 产品资格认定;
  • 准备申报;
  • 提交申报;
  • 计算生态分摊金;
  • 监管协助;
  • 在检查或审计时提供合理协助。

客户仍对基础事实和客户数据负责。

6.4 账户访问

在为履行或保护某项委托授权所必需时,客户必须允许 EKOVIO 保留对生态组织、登记机构或其他系统中相关账户的合理必需的访问权限和授权。

客户不得以可能妨碍 EKOVIO 履行其义务的方式删除或限制这些访问权限。

6.5 干预权

当 EKOVIO 持有某项委托授权或承担监管责任时,可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措施,以履行其自身义务或保护其法律、监管或财务地位。

EKOVIO 尤其可以:

  • 要求提供信息或证明文件;
  • 要求更正;
  • 拒绝传送其合理认为明显存在问题的信息;
  • 直接联系生态组织或主管机关;
  • 对其依法或依合同必须有权访问的账户进行操作;
  • 暂停某项操作;
  • 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避免违反其自身义务。

客户的指示如属违法、明显不准确或可能使 EKOVIO 违反对其适用的义务,则对 EKOVIO 不具约束力。

6.6 期限

EKOVIO 可设定早于官方监管期限的操作期限。

在 EKOVIO 设定的期限之后收到的任何信息均可被视为迟延,即使官方监管期限尚未届满。

6.7 确认

EKOVIO 可要求客户核查并确认某项分类、计算、申报或任何其他操作。

客户的确认尤其表明,据其所知,基础事实和数据准确无误。

如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确认,EKOVIO 可暂停相关操作。

6.8 提醒

EKOVIO 可就期限向客户发送提醒和警示。

如相关义务依合同仍由客户承担,提醒的缺失、迟延或故障不会将该义务转移给 EKOVIO。

但本规定不免除 EKOVIO 对其依合同同意执行的服务中明确包含的操作所负的责任。

7. 申报与生态分摊金

7.1 申报数据

EKOVIO 完成或报送的任何申报均以可获得的客户数据和合同约定的范围为基础编制。

7.2 非最终性

计算、估算、申报和生态分摊金金额不构成对最终应付金额的保证。

生态分摊金尤其可能因下列原因而被修订或调整:

  • 客户数据的更正;
  • 新的信息;
  • 分类的变更;
  • 错误的更正;
  • 费率表的变动或解释;
  • 生态组织的决定;
  • 检查或审计;
  • 法规变更;
  • 追溯性调整。
  • 客户仍须支付依法应付的最终金额。

7.3 EKOVIO 操作的更正

在客户数据完整、准确且按时提供的情况下,如服务范围内的某项操作因完全可归责于 EKOVIO 的错误而必须更正,EKOVIO 将进行合理必要的更正,且不就同一操作再次计费。

该更正不具有将若操作最初即正确执行则本应由客户承担的生态分摊金、税款、费用或款项转移给 EKOVIO 的效果。

因此,生态分摊金的金额可能被重新调整。

7.4 第三方的决定

EKOVIO 不保证:

  • 申报被接受;
  • 标识符的签发或维持;
  • 特定的分类;
  • 特定的费率;
  • 不受检查;
  • 不发生调整;
  • 第三方的处理期限;
  • 特定的监管解释。

8. 价格、开票与付款

8.1 价格

适用价格由合同、报价单、订单或适用于相关服务的价目表确定。

除非另有说明,价格以欧元计且不含税。

税务法规要求时加收增值税。

8.2 第三方成本

除非另有书面说明,服务费不包括:

  • 生态分摊金;
  • 生态组织的费用;
  • 税款和关税;
  • 公共行政费用;
  • 罚款和利息;
  • 银行费用或货币兑换费用;
  • 第三方的专业服务费;
  • 其他外部成本。

这些款项仍由客户承担。

8.3 付款

发票应按发票或合同中载明的方式和期限支付。

EKOVIO 可要求在履行服务之前预先付款。

付款可通过 EKOVIO 提供或接受的方式进行。

8.4 异议

对发票的任何异议均须说明理由,并在收到发票后的合理期限内向 EKOVIO 提出。

对发票部分内容提出异议,不中止支付无争议款项的义务。

与服务费有关的异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使客户有权扣留履行监管义务所必需的客户资金。

8.5 逾期

任何逾期付款均依法当然适用法国关于专业人士之间关系的法规所规定的逾期罚金和定额催收补偿金。

如实际承担的催收费用超过适用的定额补偿金,EKOVIO 可按法律规定的条件要求额外赔偿。

发生欠款时,EKOVIO 可暂停服务。

8.6 不得抵销

除非强制性规定另有要求,客户不得以其声称对 EKOVIO 享有的债权为由,扣留、抵销或扣减应付给 EKOVIO 的款项。

8.7 不予退款

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就已履行或已开始的服务或就已承诺期间已开票或已支付的服务费,不因客户要求终止而予以退还。

9. 客户资金

9.1 原则

当 EKOVIO 须代表客户付款时,客户必须事先提供必要的客户资金。

EKOVIO 无任何义务以自有资金垫付客户的生态分摊金、税款、罚款、生态组织费用或其他债务。

9.2 流程

适用的原则为:

  • 确定或估算所需金额;
  • 向客户提出付款请求;
  • EKOVIO 实际收到客户资金;
  • EKOVIO 向相关收款人付款。

EKOVIO 的付款义务仅在实际收到足额资金和必要信息之后产生。

9.3 资金不足或迟延

客户资金不足或迟延时,EKOVIO 可推迟相应付款。

因客户资金不足或迟延而直接导致的后果由客户承担。

9.4 调整结算

估算金额与最终金额之间的任何差额须由客户结清。

任何余额均按适用的法律和会计规则处理,尤其可予以退还或用于另一笔经授权的付款。

9.5 与服务费的区别

客户资金不构成服务费,且在计算 EKOVIO 的责任上限时不予计入。

10. 可退还保证金

10.1 原则

鉴于服务或委托授权可能带来的法律、监管或财务风险,EKOVIO 可要求客户缴存保证金。

保证金的缴存和维持是启用或维持某项服务或委托授权的条件。

10.2 金额

保证金的金额根据 EKOVIO 的实际或估计风险敞口确定。

尤其可考虑:

  • 相关体系;
  • 已申报的数量;
  • 生态分摊金;
  • 申报;
  • 调整风险;
  • 可能应付给第三方的款项;
  • 客户的历史记录;
  • 与 EKOVIO 风险敞口合理相关的任何其他数据。

计算可按照 EKOVIO 确定的财务担保标准表或方法进行。

10.3 重新评估

EKOVIO 可在整个合作期间重新评估保证金的金额,尤其是在申报经确认、数量变动、新增体系、发生调整或财务或监管风险敞口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之后。

客户必须在 EKOVIO 通知的期限内补缴所要求的任何差额。

10.4 使用

EKOVIO 可将全部或部分保证金用于抵付已到期的款项,或为覆盖因与客户的关系而产生的财务义务所合理必需的款项,尤其是:

  • 生态分摊金;
  • 调整款项;
  • 生态组织的费用;
  • 可归责于客户的罚款或利息;
  • 已到期未付的 EKOVIO 发票;
  • 调整处理费用;
  • EKOVIO 因客户的义务或违约而必须支付或承担的款项。

保证金的使用不限制客户支付超出其金额的任何款项的义务。

10.5 补足

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所需金额被重新评估时,客户必须在 EKOVIO 提出要求后十五(15)日内恢复或补足保证金。

但是,如保证金不足造成需要立即防范的财务或监管风险,EKOVIO 可立即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10.6 可退还性

在不影响可依本条款抵付的款项的前提下,保证金仍可退还。

保证金既不构成服务费的预付款,也不构成向 EKOVIO 的最终付款。

10.7 退还

保证金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时起最长三十(30)日内退还:

  • 相关服务或委托授权已实际终止;
  • 在生态组织处的相关合同或账户已转移或关闭;
  • 客户应付的全部款项已付清;
  • 已知的调整操作已完成;
  • 不存在合理需要保留全部或部分担保的已识别财务风险。

如某项申报、检查、调整、潜在债务或程序尚未了结,EKOVIO 可保留保证金中合理必需的部分,直至该风险消失或得以确定。

11. 期限、暂停与终止

11.1 期限

适用的期限为合同规定的期限。

对于授权代表或 EPR全权代表合同,除非另有约定,初始合同期自生效之日起至签署年度的下一个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止。

此后按公历年度逐期续展,除非依本条款终止。

其他服务,尤其是某些 SaaS 订阅,可适用合同规定的不同期限。

11.2 客户主动终止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客户可随时要求终止某项服务。

无论终止发生于何日,合同规定的终止费用仍应支付。

终止请求不自动解除 EKOVIO 的委托授权或对第三方的责任。

11.3 实际退出的条件

如存在委托授权或与生态组织的关系,EKOVIO 代表关系的实际终止尤其取决于:

  • 付清全部到期款项;
  • 支付终止费用;
  • 提供仍需的全部客户资金;
  • 客户的配合;
  • 提供必要的文件或指示;
  • 在生态组织处的全部相关合同、账户或委托授权已实际转移或关闭。

在 EKOVIO 被实际解除之前,客户仍有配合义务。

11.4 因违约而终止

发生可予补救的实质性违约时,守约方可催告另一方予以补救。

如在通知后十五(15)日内未予补救,守约方可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1.5 EKOVIO 立即暂停或终止

尤其在下列情形下,EKOVIO 可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在情形严重到足以为此提供正当理由时立即终止:

  • 欺诈或合理怀疑存在欺诈;
  • 非法活动;
  • 违反合规规则或经济制裁;
  • 对 EKOVIO 构成重大法律、监管或财务风险;
  • 滥用委托授权;
  • 为未经授权的实体或体系使用委托授权;
  • 客户数据明显不足、不一致或具有误导性;
  • 不予配合;
  • 客户资金不足;
  • 保证金不足且风险需要立即采取行动;
  • 缺少必要的权限或授权;
  • 生态组织或主管机关的要求或决定;
  • 在法律或监管上无法继续提供服务;
  • 对应用程序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 屡次违约。

发生到期欠款时,EKOVIO 亦可暂停服务。

11.6 效力

终止或暂停不消灭此前已产生的任何债务。

客户尤其仍须支付服务费、终止费用、生态分摊金、调整款项、第三方成本及应由其承担的其他款项。

11.7 过渡

在应付款项已付清且客户予以配合的前提下,EKOVIO 提供合理的行政配合,以便委托授权得以正常关闭或转移。

任何额外的实质性协助、专项迁移、历史数据重建、更正、特定导出或范围外服务均可另行计费。

12. 可逆性、文件与保存

12.1 客户数据的导出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在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客户可要求以通用的标准格式合理导出其客户数据。

12.2 文档空间

EKOVIO 可在应用程序内客户的文档空间中向客户提供文件。

文件存入该空间并向客户发出相应通知后,即视为已有效提供给客户。

这尤其可涉及证明、委托授权、证明文件、生态组织的文件、申报副本及与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本规则不排除在本条款有规定或法律有要求时采用更正式的通知方式。

12.3 一般保存

除非法律义务或正当利益要求不同期限,客户数据可在合同期间保存,并在合同终止后再保存两(2)年,之后予以删除或匿名化。

12.4 EPR 证据

EKOVIO 可将证明 EPR 操作所必需的资料保存最长十(10)年,尤其是:

  • 费率表历史记录;
  • 计算产物;
  • 申报;
  • 确认;
  • 监管文件;
  • 审计轨迹;
  • 确立、行使或抗辩权利所必需的资料。

12.5 法定义务

发票、会计凭证及适用特定法定期限的其他文件,按适用法规要求的期限保存。

13. 责任

13.1 手段义务

除非强制性规定或明确书面承诺另有要求,EKOVIO 承担的是手段义务(尽力而为的义务),而非结果义务。

EKOVIO 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尽合理必要的注意。

13.2 责任范围

EKOVIO 仅对因可归责于其的、违反所订购服务中明确包含的义务而直接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且经证明的损害承担责任。

13.3 客户数据

对于因客户数据错误、不完整、不一致、过时、具有误导性或迟延提供而产生的后果,EKOVIO 不承担责任。

13.4 第三方与监管结果

对于可归责于生态组织、主管机关、登记机构、软件供应商、托管服务商、银行、连接器或其无法控制的其他第三方的决定、作为、不作为或延误,EKOVIO 不承担责任。

除非有明确书面承诺,EKOVIO 不保证任何特定的监管结果。

13.5 间接损害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EKOVIO 不对间接的、后果性的、附带的或非物质性的损害承担责任,尤其是:

  • 营业额损失;
  • 毛利或利润损失;
  • 客户流失;
  • 合同损失;
  • 机会损失;
  • 声誉损失;
  • 业务中断;
  • 非直接归责于 EKOVIO 过错的数据丢失。

对于因客户的作为、不作为、数据、指示或违约而产生的罚款、利息、调整或第三方索赔,EKOVIO 在该范围内不承担责任。

13.6 上限

在不违反适用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EKOVIO 因某一事件或一系列相关事件而承担的累计责任总额,以责任事由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就直接相关的服务以及(如相关)直接相关的体系实际支付给 EKOVIO 的不含税服务费金额为限。

如服务启用不足十二个月,上限为自启用以来实际支付的服务费。

下列各项不计入计算:

  • 客户资金;
  • 保证金;
  • 生态分摊金;
  • 税款;
  • 生态组织的费用;
  • 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在强制性规定禁止适用上述限制的情形下,尤其是在法律有此要求时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下,上述限制不适用。

13.7 约定时效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客户就合同或服务提起的任何诉讼,须自客户知道或应当知道使其得以提起诉讼的事实之日起一(1)年内提起。

13.8 赔偿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因下列原因引起的索赔、调查、处罚、调整、债务、成本或费用所产生的合理财务后果,客户应向 EKOVIO、其管理人员、员工、关联公司和分包商作出赔偿:

  • 客户数据错误或不完整;
  • 客户的遗漏;
  • 误导性信息;
  • 未付款;
  • 客户资金不足或迟延;
  • 客户的指示;
  • 可归责于客户的违规行为;
  • 遗漏某一体系;
  • 滥用委托授权;
  • 缺少必要的授权;
  • 客户违反合同;
  • 仅因 EKOVIO 作为受托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而被施加于 EKOVIO 的任何义务,且其根本原因可归责于客户。

该赔偿尤其可涵盖生态分摊金、调整款项、罚款、利息、抗辩费用和合理的专业服务费。

如相关后果直接源于可归责于 EKOVIO 自身的过错,则在该范围内不适用该赔偿。

14. 知识产权与数据

14.1 EKOVIO 的权利

EKOVIO 保留尤其与下列各项相关的全部权利:

  • 应用程序;
  • 软件和代码;
  • 界面;
  • 商标和图形元素;
  • 数据库;
  • 方法;
  • 规则引擎;
  • 分类系统;
  • 模型;
  • 对应表;
  • 流程;
  • 工作流;
  • 文档;
  • 专有技术。

任何所有权均不转移给客户。

14.2 使用权

在相关服务期间,客户享有按照合同使用向其提供的功能的个人的、非排他的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14.3 客户数据

客户数据仍归客户所有。

客户授权 EKOVIO 在下列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客户数据:

  • 提供服务;
  • 履行其法定义务;
  • 与生态组织和主管机关沟通;
  • 确保安全和支持;
  • 保存必要的证据;
  • 确立、行使或维护其权利。

14.4 汇总或匿名化数据

EKOVIO 可使用无法合理识别客户或自然人的汇总或匿名化数据,尤其用于改进其服务以及进行统计、分析或研究工作。

14.5 反馈

自愿向 EKOVIO 提供的建议、想法或反馈可被自由用于改进其产品和服务,且无需支付特别报酬。

14.6 第三方软件

应用程序可能集成受各自许可证约束的第三方组件或开源组件。

15. 保密、个人数据与证据

15.1 保密

各方对在合同关系中从另一方收到的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

各方仅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该等信息。

该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 未违反合同而已公开的信息;
  • 已合法知悉的信息;
  • 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 独立开发的信息;
  • 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在为履行服务或保护其权利所必需时,EKOVIO 可向其员工、关联公司、分包商、专业顾问、生态组织和主管机关披露必要的信息。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五(5)年,法律规定更长期限的除外。

15.2 个人数据

各方遵守适用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尤其是(欧盟)2016/679 号条例。

EKOVIO 可以下列身份行事:

  • 就其为自身目的而确定的处理活动,作为数据控制者;
  • 在数据仅代表客户处理时,作为数据处理者。

属于数据处理者关系的处理活动可由单独的数据处理协议规范。

15.3 安全

EKOVIO 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合理技术和组织措施,以保护其控制下的数据和系统。

15.4 次级数据处理者

EKOVIO 可依照适用法规使用托管、支付、通信、分析、基础设施、支持、人工智能等服务商或其服务所必需的其他服务商。

有关次级数据处理者的相关信息可在适用的文档或数据处理协议(DPA)中维护。

15.5 证据约定

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EKOVIO 的计算机记录在双方之间构成可采纳的证据。

尤其可使用:

  • 登录日志;
  • 技术标识符;
  • IP 地址;
  • 时间戳;
  • API 调用;
  • 导入;
  • 导出;
  • 确认;
  • 指示;
  • 批准;
  • 修改历史记录;
  • 已存放的文件;
  • 通知;
  • 审计轨迹;
  • 在应用程序中进行的往来沟通。

由使用与客户有效关联的账户或身份验证方式的人员作出的确认或指示,推定为代表客户作出,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16. 分包、第三方依赖与不可抗力

16.1 分包

EKOVIO 可将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技术、行政或支持操作全部或部分分包。

如 EKOVIO 依合同仍对某项义务负责,分包不免除其该项义务。

如法规要求授权代表的身份须由被指定的实体亲自行使,EKOVIO 不会违反该法规转授该身份。

16.2 转让

未经 EKOVIO 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转让或转移合同。

EKOVIO 可将合同转让或转移给关联公司、继受人或其全部或部分业务的收购方,尤其是在合并、重组、收购或财产概括转移的情形下。

16.3 第三方依赖

某些服务依赖于第三方的系统或决定,尤其是生态组织、登记机构、行政部门、银行机构、托管服务商、技术服务商和平台。

对于可直接归责于该等第三方且合理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延误或履行不能,EKOVIO 不承担责任。

如 EKOVIO 的期限能否遵守取决于第三方的行动,该等期限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延长。

16.4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法国民法典》第 1218 条及法国判例所指的不可抗力情形而导致的不履行承担责任。

受影响的义务在事件持续期间中止。

如该情形持续超过两(2)个月并实质性妨碍服务的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终止相关服务,且不因该终止本身而产生赔偿,但不影响已到期应付的款项。

17. 通讯、商业引用与修改

17.1 通讯

除非法律或合同规定了特别形式,通讯可通过下列方式有效进行:

  • 电子邮件;
  • 应用程序;
  • 客户专区内的通知;
  • 约定的任何其他电子方式。

客户负责保持其联系方式为最新。

17.2 正式通知

催告、因违约而终止的通知及需要强化证明的其他通知,可通过挂号信、可证明送达的快递服务、附有适当证明的电子邮件或可合理证明其已发送的任何其他方式发出。

17.3 商业引用

除非客户书面反对,EKOVIO 可提及客户的商号并使用其标识,以表明存在商业关系,尤其是在其网站、演示文稿和客户名录中。

17.4 本条款的修改

EKOVIO 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修改本条款。

任何实质性修改均应在其生效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三十(30)日通知客户。

通知尤其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应用程序进行。

新规定自公布的日期起适用,包括适用于正在履行的合同。

如修改系因法律、法规、主管机关、生态组织、安全要求或紧急监管需要而必须进行,可在缩短的通知期后生效,或在情况需要时立即生效。

修改对其生效之前已最终履行完毕的服务或已最终取得的权利不具有追溯效力。

在生效后继续使用服务,即表示新条款适用于合同关系。

17.5 价格变动

价格可按合同或适用价目表规定的条件进行修改。

如价格修改影响正在进行的周期性服务且未规定特别规则,EKOVIO 应在新价格适用前至少提前三十(30)日通知客户。

17.6 法规变动

如立法、法规、费率、行政方面的变更或生态组织要求的变更对某项服务的成本、范围、风险或方式产生实质性影响,EKOVIO 可调整必要的程序,并提出或实施为继续提供服务所合理必需的调整。

如继续提供服务变得违法,或使 EKOVIO 面临显著增加且无法合理控制的监管或财务风险,EKOVIO 可暂停或终止相关服务。

18. 合规与一般规定

18.1 合规与道德

客户声明其遵守对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下列方面:

  • 反腐败;
  • 反洗钱;
  • 经济制裁;
  • 禁运;
  • 欺诈;
  • 以及更广泛地说,其活动的合法性。

EKOVIO 可进行为履行其合规义务所合理必需的核查。

18.2 不构成法律意见

除非另有特别书面承诺,EKOVIO 不以律师事务所的身份行事,一般信息、工具、法规监测内容和应用程序功能不构成个别化的法律意见。

本规定不限制所订购服务中明确包含的 EPR 监管服务。

18.3 法规监测与信息

EKOVIO 可向客户提供法规监测内容、资讯、警示、日历、摘要、文档、说明或其他信息,尤其是关于 EPR、生态组织、体系以及立法、法规或行政方面的变化。

除非某项特定分析或操作明确包含在所订购服务的范围内,这些内容仅供参考,既不构成个别化的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完整性、持续准确性或实时更新的保证。

提供法规监测内容并不将监测可能适用于客户特定业务的全部文本、决定、义务、期限或变化的一般责任转移给 EKOVIO。

客户仍负责依第 5.3 条确定适用于其业务的义务,除非该确定明确属于所订购服务的内容。

如某项特定监管操作的执行明确属于 EKOVIO 所管理服务的范围,本条不得具有排除 EKOVIO 就该操作依合同同意承担的义务的效果。

18.4 人工智能

EKOVIO 可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协助某些操作。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自动生成的结果属于辅助工具,可能需要人工确认。

如对某项分类、数值或其他结果的确认依合同由客户负责,客户仍对该确认负责。

如该操作明确属于 EKOVIO 所管理服务的范围,内部使用自动化工具并不将 EKOVIO 依合同接受的义务转移给客户。

18.5 独立性

双方作为独立的合同当事人行事。

任何规定均不设立合营企业、劳动关系、信托关系或一般性委托。

授予 EKOVIO 的任何委托授权均以其书面载明的事项为限。

18.6 完整协议

合同及并入其中的合同文件构成双方就其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此前就同一标的达成的协议或往来。

18.7 不弃权

未行使某项权利或暂时容忍某项违约,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18.8 可分割性

如某项规定被宣告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其他规定仍然适用。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关规定应以最大限度保留最初经济和法律意图的方式予以解释或替换。

18.9 存续

按其性质应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的规定仍然适用,尤其是与下列事项相关的规定:

  • 付款;
  • 客户资金;
  • 保证金;
  • 责任;
  • 赔偿;
  • 保密;
  • 数据;
  • 知识产权;
  • 证据;
  • 过渡义务;
  • 适用法律与争议。

18.10 语言

本条款及全部合同文件可翻译为英文或其他语言。

法文版本为合同的基准版本,如有冲突、歧异或解释上的困难,在法律上以法文版本为准。

19. 适用法律与争议

19.1 适用法律

本条款、合同以及更广泛地说 EKOVIO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均受法国法律管辖。

19.2 友好解决的尝试

如就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暂停、终止或后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

除紧急情况、保全措施或事先尝试明显不适当的情形外,提出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双方自该通知之日起有最长三十(30)日的期间尝试达成友好解决。

19.3 调解

双方可经一致同意诉诸商事调解或任何其他友好争议解决机制。

19.4 管辖法院

如未能友好解决,因合同产生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法国里昂商事法院(Tribunal de commerce de Lyon)专属管辖,包括紧急审理程序、多名被告或追加担保人的情形,但不影响双方依法不得排除的强制性管辖规则。

19.5 联系方式

如对服务或合同的履行有任何疑问,客户可通过 support@ekovio.com 联系 EKOVIO。

如对个人数据保护有任何疑问,客户可通过 privacy@ekovio.com 联系 EKOVIO。上述联系方式可由 EKOVIO 正式告知的任何其他联系方式取代。